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爱尔兰大学联合会(Irish Universities Association)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爱尔兰大学联合会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Irish Universities Association)。该项目将选派我国优秀人员赴爱尔兰大学联合会成员学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
爱尔兰大学联合会包括7所综合国立大学:1,都柏林学院大学(University College Dublin );2,都柏林大学圣三一学院(University of Dublin, Trinity College Dublin tcd);3,科克国立大学(University College Cork UCC);4,高威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Ireland, Galway UCG );5,利默里克大学(University of Limerick UL);6,都柏林城市大学(Dublin City University DCU);7,梅努斯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Ireland, Maymooth UCM)。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申请人请务必先登录爱尔兰大学联合会成员学校网站查询相关专业和导师情况,以便确认校方是否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三)选派规模:不限人数
二、资助内容
爱尔兰大学联合会将免收留学人员学费和研究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将向留学人员提供赴爱签证费、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国际学生健康保险费)。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具有爱尔兰大学联合会成员学校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爱尔兰大学联合会成员学校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爱尔兰大学联合会网址。
四、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爱尔兰大学联合会成员学校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爱尔兰大学联合会成员学校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